原标题:阿拉善盟农畜产品全域区域共用品牌称号形象标识(LOGO)及宣扬标语搜集公告
阿拉善盟农畜产品全域区域共用品牌称号形象标识(LOGO)及宣扬标语搜集公告
为进一步发挥阿拉善农牧业特征资源优势,推动农畜产品区域共用品牌创立,提高农畜产品品牌形象,打造享誉全国农畜产品区域共用品牌,深化发掘阿拉善农畜产品区域共用品牌的共同价值,充沛展现现代农牧业开展魅力,现决议面向社会搜集“阿拉善盟农畜产品全域区域共用品牌称号、形象标识(LOGO)”,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品牌称号:表现阿拉善前史、人文、地舆及农畜产品特征,要言不烦、新颖共同,朗朗上口,易于传达,与已注册区域标识具有十分显着差异。
3.形象标识(LOGO):造型漂亮、精粹简练,颜色运用和谐夺目,具有阿拉善地域特征和文明内在,可较好地运用于各类农畜产品的包装、平面广告和视频广告中。
4.共用品牌称号及LOGO著作须供给构思阐明。若著作字体规划应用了立体、五颜六色等作用的,需附作用图并供给规范用色和专用字体规划稿。
5.宣扬标语。与品牌称号相对应,能反映阿拉善区域特征,表现品牌的中心价值,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亲和力,具有感染力和广告宣扬作用。要求宗旨明晰、文字凝练、简明易记、易于传达的短句。一起报送标语构思。
1.应征著作应附有对品牌称号、形象标识(LOGO)的构思理念、内在价值、图样解析等文字阐明。
2.应征著作具有独创性,有必要声明为自己原创,未被注册运用,不得侵权、抄袭。
3.应征著作应为平面规划图,图形或组合著作电子版以JPG格局提交,源文件为AI、PSD格局,分辨率不低于1800x1800像素,文件不小于3MB,一起供给矢量原始规划图。现场报送的,须用A4标准相纸五颜六色打印完好LOGO(一式二份),供给电子原稿。
2.现场报送。将应征著作电子版原稿彩版《阿拉善盟农畜产品全域区域共用品牌投稿》报送至内蒙古阿拉善盟农牧局办公室。地址:巴彦浩特镇新城东区雅布赖东路南侧会议二路东侧阿拉善盟农牧业服务中心。
应征者依据搜集要求一起递送区域共用品牌称号、形象标识(LOGO)著作参与评选。
(一)初审:搜集到的著作,将由阿拉善盟农牧局安排相关单位和专家对参评著作进行无记名评选,选出6个著作作为入围备选著作。
(二)终审:由阿拉善盟农牧局举行专题会议评定出终究著作,终究审定著作只确认 3个。
(三)公告:入围著作和终究审定著作均经过阿拉善盟当地网站和有关官方媒体公告。
1.著作应包含品牌称号、形象标识(LOGO)及宣扬标语,递送须在截止日期前,不然,一概无效。
2.搜集方对著作参与应征不支付费用;著作规划、递送等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应征者自理。一切搜集著作恕不退还。
3.应征者须确保著作为自己(单位)原创,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要求,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注册的有关要求,未侵略别人的著作权、专利、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力;如有侵略权力的行为,由应征者自己(单位)承当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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