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6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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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634号

发布日期:2024-07-03 来源:新闻中心

  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有关法律法规,我部对请求人提出的补充《饲料原料目录》和扩展饲料添加剂焦亚硫酸钠合适运用的规模等请求进行了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辅酶Q10渣进入《饲料原料目录》,编号:12.3.4。特征描述:运用类球红细菌和由葡萄糖、玉米浆、无机盐等组成的首要的组成原材料发酵出产辅酶Q10后的固体副产物。菌体应灭活并经枯燥处理。该产品仅限于畜禽饲料运用。强制性标识要求:粗蛋白质、粗灰分、铵盐、水分。

  二、将辅酶Q10渣一起补充到《饲料原料目录》第四部分“单一饲料种类”中。

  三、将饲料添加剂焦亚硫酸钠合适运用的规模扩展至猪,在猪合作饲猜中的最高定量为0.25%,质量衡量原则暂按《食物安全国家标准 食物添加剂 焦亚硫酸钠》(GB1886.7—2015)履行。

  上述修订定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履行。各级饲料管理部门在处理有关行政批阅、监督法律事项时,凡触及上述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均以本公告为准。

  运用特定微生物和特定培养基取得的菌体蛋白类产品(微生物细胞经休眠或灭活)

  运用类球红细菌和由葡萄糖、玉米浆、无机盐等组成的首要的组成原材料发酵出产辅酶Q10后的固体副产物。菌体应灭活并经枯燥处理。该产品仅限于畜禽饲料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