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大纲》和《全国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大纲》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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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大纲》和《全国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大纲》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25 来源:技术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能力,我部制定了《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大纲》和《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大纲》,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能力,统筹做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制定本培训大纲。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法治思想,以培训打造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为核心,以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上的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教育引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全方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省级及以下农业农村部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中的执法人员。其中,部本级培训全国执法师资和省级执法骨干,省级培训省级执法师资和市县执法骨干,市县培训本区域执法人员。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上的能力、职业道德水准、体能与应急等模块,应当注重增强时代性、综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思想政治素质模块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突出习法治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习关于“三农”工作论述,加强党性教育。包括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党章和党规党纪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理想信念宗旨,党史等内容。

  业务工作上的能力模块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为中心内容。包括公共法律知识、农业行政执法知识和农业行政执法程序及文书制作知识等内容。公共法律知识包括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等领域基本法律知识,特别是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与行政执法工作紧密关联的法律知识。农业行政执法知识包括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动物防疫、畜禽屠宰、农产品质量安全、渔业执法、农机、植物检疫、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农村宅基地等领域执法办案要掌握的专业相关知识。农业行政执法程序及文书制作知识最重要的包含农业行政执法程序、文书制作规范、调查取证技巧等在具体执法办案工作中要掌握的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

  职业道德水准模块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为准则,廉洁自律和作风纪律规矩,责任担当意识、奋斗有为精神等内容。

  心理、体能与应急模块以提升心理素质、体质和应急能力为核心。心理素质培训最重要的包含执法基本心理常识、使命感、责任感、心理调适、抗压能力等内容。体质培训最重要的包含体能训练、意外伤害的预防、军事化训练等内容。应急能力培训最重要的包含现场应急处理训练、突发疫病和紧急状况的应对训练等内容。

  以面授培训为主,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充分的发挥网络和远程教育平台作用,扩大培训覆盖面。

  综合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技能竞赛、执法比武等方式,开展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增强培训的实效性。

  新申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应当接受不少于60 学时的培训。其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应当接受不少于30 学时的培训。

  培训使用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编写的正式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系列教材,或者其他正式出版的执法人员培训教材。

  培训考核采取笔试、模拟执法、现场执法等方式。将执法考试结果作为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件管理的基本依据;将培训考核情况作为执法人员任职、晋升、奖励和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记入人事档案。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法规司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部门能够准确的通过本大纲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4.对中外合作、合资或外方独资企业在境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研究与实验的管理